核心提示: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的意见(国办发〔2016〕86号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健全绿色市场体系,增加绿色· ·产品供给,是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建立统一的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,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、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,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提升绿色· ·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,是引导产业转型升级、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的紧迫任务,是绿色消费、保障和民生的途径,是履行国际减排承诺、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现实需要。为贯彻落实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,建立统一的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,经国务院同意,现提出以下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按照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牢固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,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、基础性作用,创新文明体制机制,增加绿色· ·产品供给,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,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,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。
(二)基本原则。
坚持统筹兼顾,完善顶层设计。着眼文明建设总体目标,统筹考虑资源环境、产业基础、消费需求、国际贸易等因素,兼顾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、消费友好等特性,制定基于· ·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建设一揽子解决方案。
坚持市场导向,激发内生动力。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,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,充分发挥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对于规范市场秩序、提高市场效率的作用,通过统一和完善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,建立并传递信任,激发市场,供需对接和结构升级。
坚持继承创新,实现平稳过渡。立足现有基础,分步实施,有序推进,合理确定市场过渡期,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选择,逐步淘汰不适宜的制度,实现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整合目标。
坚持共建共享,推动社会共治。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,推动政、产、学、研、用各相关方广泛参与,分工协作,多元共治,建立健全行业采信、信息公开、社会监督等机制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,推动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在全社会使用和采信,共享绿色发展成果。
坚持开放合作,加强国际接轨。立足国情实际,遵循国际规则,充分借鉴国外经验,深化国际合作交流,维护我国在绿色· ·产品领域的发展权和话语权,我国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的国际接轨、互认,便利国际贸易和合作交往。
(三)主要目标。按照统一目录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评价、统一标识的方针,将现有环保、节能、节水、循环、低碳等· ·产品整合为绿色· ·产品,到2020年,初步建立系统科学、开放融合、指标统一的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,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,实现一类· ·产品、一个标准、一个清单、一次认证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。绿色· ·产品评价范围逐步覆盖环境影响大、消费需求旺、产业关联性强、社会关注度高、国际贸易量大的· ·产品领域及类别,绿色· ·产品市场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,绿色· ·产品市场份额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,绿色· ·产品供给与需求失衡现状扭转,消费者的获得感显著增强。
二、任务
(四)统一绿色· ·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。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,在资源获取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处置等· ·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中,绿色· ·产品内涵应兼顾资源能源消耗少、污染物排放低、低毒少害、易回收处理和再利用、健康和质量品质高等特征。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、· ·产品与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,统筹考虑资源、能源、环境、品质等属性,科学确定绿色· ·产品评价的关键阶段和关键指标,建立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。
(五)构建统一的绿色· 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体系。开展绿色· ·产品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,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,共同编制绿色· ·产品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表,统一构建以绿色· ·产品评价标准子体系为牵引、以绿色· ·产品的产业支撑标准子体系为辅助的绿色· ·产品标准体系。参考国际实践,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· ·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,统一制定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,并发布认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。
(六)实施统一的绿色· ·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。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发布绿色· ·产品标识、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,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组织开展绿色· ·产品认证。组织相关方对有关国 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准等进行评估,适时纳入绿色· ·产品评价标准清单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绿色· ·产品认证目录的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,避免重复评价。
(七)创新绿色· ·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。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、穿、住、用、行密切相关的生活资料、终端消费品、食品等· ·产品,研究制定绿色· ·产品评价标准。充分利用市场资源,鼓励学会、协会、商会等社会团体制定技术市场成熟度高的绿色· ·产品评价团体标准,增加绿色· ·产品评价标准的市场供给。
(八)健全绿色· ·产品认证评估与监督机制。推进绿色· ·产品信用体系建设,严格落实生产者对· ·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、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,对严重失信者建立联合惩戒机制,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。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· ·产品监管方式,建立绿色· ·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实施效果的指标量化评估机制,加强认证全过程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,使认证评价结果及· ·产品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。
(九)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。建立健全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技术支撑体系,加强标准和合格评定能力建设,开展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认证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和资质管理,培育一批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检测服务机构,提升技术能力、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。建立统一的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信息平台,公开发布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相关政策法规、标准清单、规则程序、·炸金花·产品目录、实施机构、认证结果及采信状况等信息。
(十)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。围绕服务对外开放和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战略,推进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、认证认可、检验检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,开展国内外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比对分析,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规则,提高标准一致性,推动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认证与标识的国际互认。合理运用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技术贸易措施,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,推动我国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制度走出去,提升我国参与相关国际事务的制度性话语权。
三、保障措施
(十一)加强部门联动配合。建立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、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,成员单位包括质检、发展改革、工业和信息化、财政、环境保护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农业、商务等有关部门,统筹协调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,形成工作合力。
(十二)健全配套政策。落实对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研发生产、运输配送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,加强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重要标准研制,建立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,支持绿色金融、绿色制造、绿色消费、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。研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,扩大政府采购规模。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交易、集团采购商扩大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采购,推动绿色市场建设。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,·炸金花·产品回收和循环利用。
(十三)营造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发展环境。加强市场诚信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,各职能部门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切实减轻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生产企业负担。各有关部门、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,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,改进服务和工作作风,优化市场环境,引导加强行业自律,扩大社会参与,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实施、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,推动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发展。
(十四)加强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宣传推广。通过·炸金花·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,大力开展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公益宣传,加强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标准、认证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,推广绿色·炸金花·产品优 秀案例,传播绿色发展理念,引导绿色生活方式,维护公众的绿色消费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16年11月22日
来源: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6-12/07/content_5144554.htm